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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經驗分享 】
蔡先生於民國101年回家路途上出了車禍,由於適逢尾牙季節,蔡先生車禍當日也有所貪杯,所幸只是雙方車體碰撞,無人傷亡,蔡先生建議對方直接報警,並且直接用手機搜尋24小時法律諮詢服務,聯絡到卓越法律事務所,由本所律師於凌晨時分趕至車禍現場協助處理。
本所律師到場後,建議蔡先生配合警方酒測,並且言行、態度須良好,以便為日後的訴訟作準備,在警方進行筆錄時,本所律師隨侍在側,排除掉警方釣魚式的訊問以及確認筆錄內容,為蔡先生在第一關就排除了有可能回答錯誤或是言行過當導致更多的損害的危機;蔡先生酒駕固然不對,然而這並不表示蔡先生沒有權力為自己做好所有準備,或是警方就可以對蔡先生進行陷阱式的提問。
本所律師在現場亦留下了車禍另一方的聯絡方式,並為蔡先生與對造進行了初步的協調,最後雙方在民事的部分達成和解。
之後的刑事偵查庭,由於蔡先生第一時間與對造達成和解,且犯後態度良好,也無其他前科,檢察官調查後給予蔡先生緩起訴,命蔡先生向指定的公益團體捐款,讓蔡先生不必擔心自己清白的人生染上汙點,蔡先生也非常感謝本所24小時的服務,讓他不至於半夜求助無門
【貼心提醒】
車禍固然有保險公司會進行處理,然而為保障自己的權益,本所建議在第一時間內,由律師陪同至事發現場並一同與警方作筆錄,確保警方作筆錄的過程沒有瑕疵,以及給予當事人信心,並且適時提醒自身的權益,不必擔心受到警方的恫嚇;若是您有相關的經驗無法獲得滿意的解答,或是有案件正在進行中,我們歡迎您撥打免費諮詢專線,由專人替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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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經驗分享】


朱小姐從事專業投資,專門瞄準具有潛力的房地產下手,之後脫手賺取價差,獲利頗豐,只是朱小姐萬萬沒有想到,自己也有踢到鐵板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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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15 Fri 2016 11:46
  • 家暴

【本所經驗分享】
陳小姐的丈夫李先生從事廚師工作,因與主管發生口角憤而離職後,整天待在家中。陳小姐必須負責兩人所有的生活開銷,先生還因自己吃軟飯行徑被旁人恥笑,心理過不去便不斷撥打電話打擾陳小姐工作,陳小姐在工作與經濟壓力下,與李先生強烈爭吵,李先生竟毆打陳小姐使陳小姐多處挫傷,之後去驗傷赫然發現還有腦震盪等情形,但陳小姐因顧慮家族長輩的感受以及顏面,沒有聲請家暴保護令,而是持續隱忍,李先生反而因陳小姐的隱忍越加張狂,陳小姐的日子可謂在地獄裡,整天遭受精神虐待以及言語羞辱。
【我們的專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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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是一名專業的珠寶商人,專門收購珠寶再轉賣給同業,由於識貨精準,加上為人誠信,很受同業的賞識,漸漸的也打開自己的知名度,陸續有一般民眾將家中陳年的珠寶拿出,委由黃小姐販售,黃小姐也盡心盡力的幫忙,博得好評。

黃小姐在民國101年接受林太太委託,販售玉珮等在內的5件珠寶,惟此次商品賣相不佳,黃小姐基於專業直接告訴林太太她所委託的價格恐怕無法成交,並且將同行的交易習慣告知林太太,所有委託價格都會預先打個折數再另外議價,林太太仍然不死心,在半推半就下,黃小姐答應幫忙販售,詎料,當黃小姐成功將林太太委售的珠寶售出時,林太太卻反悔,認為售出價格過低,黃小姐有從中獲得不正利益,遂對黃小姐提出詐欺、背信等告訴。黃小姐怎樣也沒想到好心幫忙委售居然讓她吃上官司,於是在某個機緣下,黃小姐找上智邦法律事務所,由本所負責幫忙黃小姐解決困難。

由於委售完成後,林太太反悔,並且不斷的透過電話、LINE通訊軟體騷擾黃小姐,甚至內有涉及恐嚇的內容,本所立即在第一時間保存現有證據。另外找來同行的證人佐證,黃小姐售出的價格並無不符市價,證明黃小姐受託販售林太太的珠寶有忠實履行其義務,並無背信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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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經驗分享】
張先生是一名30歲的保全,長年沒有女朋友,在寂寞難耐之下,上網尋找性交易服務,並且約了小莉(化名)出來,雙方約定以新台幣5000元的代價翻雲覆雨一番,張先生心滿意足的離去。

過了幾個月,張先生竟收到派出所的通知,說是與未成年人性交易,需要傳喚他到案說明,張先生想起幾個月前的那個晚上,不禁覺得懊惱,心裡也疑惑自己到底會有什麼樣子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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